發生糾紛警察調解不了怎么辦
派出所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調解不成的,派出所處理方式是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提起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民事糾紛,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不成或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由此可見,實際上,根據法律規定,由公安機關或派出所出面,對民事糾紛進行調解無效,則當事人可以就糾紛向法院提出起訴。
打架為什么警察勸你私了
違反治安管理是危害社會的行為,應當予以處罰,原則上不允許事人以“私了”方式解決。
但有例外,即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
對于情節較輕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可以治安調解,公安機關調解決的目的是勵私了。
如果情節輕微的話,在簽有協議的情況下,國家法律在一定范圍內是支持私了的。
如果情節嚴重,私了只能解決民事部分的糾紛。
如果是已經觸犯了刑法的,將會由檢察院起訴,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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